总部经济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招商的新型模式,已经发展了很多年拥有了一套完整且成熟的体系。主要是当地为了拉动经济发展提高当地财政收入,推出来一些比较好的税收优惠政策,想要以此来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当地。
企业将注册地定在总部经济税收园区,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税收可以享受当地财政的奖励与扶持。在没有占用地方政府公共资源的同时,还能给地方政府提供一笔财政收入,能够达成企业和政府双赢的局面。
如今,全国许多地区都在用这种模式来招商引资,用强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企业入驻当地税收洼地园区,总部经济招商非常适用于偏远交通不便利的地区。
园区内主要有以下几种政策:
一、税收奖励扶持政策
主要针对有限公司,入驻园区的公司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次月地方财政就会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之上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每个园区的奖励比例会有所不同,但大部分比例都很高,在70%—90%之间。
对行业也没有什么限制,企业只要业务真实,及时缴纳税款,次月即可得到奖励。
二、个体和个独核定征收
在园区的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是能够享受核定行业利润率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根据行业的不同核定的个税税率也不同,一般在0.5%—1.2%之间,综合税率不超过3%。
三、自然人代开
在园区代开的发票也是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税率也很低,最低至0.5%。并且能够开具完税证明,完税之后不用再缴纳其他税款。